近日,为强化对镇乡(街道)“一把手”日常监督,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,浙江省宁波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审计办、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《镇乡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离任交接办法(试行)》。 办法要求,全市各镇乡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因提拔、调任、转任、免职、辞职等离任,应当及时办理离任交接手续,做到存量家底、遗留问题、潜在风险“三必交”。 办法明确,交接材料应包括离任交接书、交接说明和交接“一表五清单”等。要紧扣镇乡(街道)发展所需和“一把手”责任,填报基本情况、党的建设、经济发展、社会治理、资源环境、共同富裕等方面相应指标清单。 办法强调,离任镇乡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和原任职单位要对离任交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组织部门、审计机关应加强对离任交接材料的分析研判,强化结果运用。(蔡永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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